房地产继承份额如何确定
一、房地产继承份额如何确定
1.一般情况下,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2.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

3.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
4.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5.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例如,被继承人有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同一顺序继承人,在无特殊情况时,各继承人继承份额大致均等。但若某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,可适当多分。总之,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房地产的继承份额。
二、房地产继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
房地产继承顺序依《民法典》规定。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,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他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。若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,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,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,即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。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例如,若有一套房产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若无特殊情况,通常会平均分配该房产份额。但存在特殊情形,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;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等。
三、房地产法定继承人范围有哪些
房地产法定继承人范围如下:第一顺序继承人: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子女涵盖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;父母包含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第二顺序继承人:有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丧偶儿媳对公、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、岳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当我们探讨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的相关事宜时,要知道实际情况远比这些条款复杂。比如,若出现继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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